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旨在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精神,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進湖北省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高標準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為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貢獻更多知識產權力量。
《實施方案》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等相關部門起草制定,將湖北省知識產權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為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知識產權授權確權、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6個方面內容。其中,在分解落實國家方案明確的地方事權基礎上,根據我省知識產權工作實際,新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地理標志運用促進等財政事權。
下一步,省知識產權局將強化部門聯動,嚴格落實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切實提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推動全省知識產權工作。
湖北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知識產權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48號)精神,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0號)要求,推進省以下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在國家改革總體部署框架內,厘清省與市縣的工作職能,適度加強省級知識產權財政事權,分級保障市縣財政事權,科學規范省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確保省與市縣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全面提升我省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建設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知識產權強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本方案主要明確我省省級與市州、直管市、縣(市、區)(以下簡稱市縣)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涉及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按國辦發〔2023〕48號文件具體規定執行。
(一)知識產權宏觀管理。
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省級統籌,將制定實施全省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省級知識產權領域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全省性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制定實施市縣知識產權規劃和政策,市縣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二)知識產權授權確權。
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確認為省與市財政事權,按照隸屬關系由省與市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省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市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省級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國內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作品的登記,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三)知識產權運用促進。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建設省級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平臺,推動全省性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全省性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出版外國圖書合同登記、出版和復制境外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件合同登記、復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記,向國外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登記,結合省級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全省性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省內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省級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著作權許可和轉讓備案,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市縣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作,市縣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市縣結合本地產業發展開展專利導航,市縣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將推動知識產權金融工作,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由省與市縣承擔支出責任。其中,省級知識產權金融工作,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市縣知識產權金融工作,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四)知識產權保護。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全省轄區內涉外、涉港澳臺或侵權行為發生地涉及兩個以上地級行政區的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地理標志保護,全省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技術出口中涉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對外轉讓審查,省級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市縣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建設,市縣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市縣知識產權執法、快速協同保護、維權援助、地理標志保護,未列入中央、省級財政事權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行政調解,市縣軟件正版化工作組織推進,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將全省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全省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全省性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在本地區的傳播利用和融合應用,本地區知識產權信息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安全防護,本地區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六)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
將與外國地方政府、國際或地方組織開展的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或市縣財政事權,由省級或市縣按職責開展工作,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將省級層面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縣層面與港澳臺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普法,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按照隸屬關系由省級與市縣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將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等事項,確認為省與市共同財政事權,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省與市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市級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知識產權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確認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確保支出責任落實到位;要圍繞落實湖北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有關任務目標,著力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知識產權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市州人民政府可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機構改革情況和本地實際,合理劃分知識產權領域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來源: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上一篇: 科技 | 我國科研團隊在這一領域取得突破
聲明:本網站文章來源于網絡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